锡市委编办以“三定”规定为抓手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
2022-04-25 10:27 来源:锡林浩特市委编办
为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职能定位,理顺执法职责关系,提高执法工作效能,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锡林浩特市推动执法队伍“三定”规定落实为抓手,做深做实做细综合执法改革“后半篇”文章,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。
强化组织调研,有序高效推动。坚持把“三定”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巩固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。全市8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苏木镇综合执法局开展改革“回头看”,对“三定”规定执行情况,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。组织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围绕“三定”规定履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,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按照“三定”规定设置机构、挂牌,是否按新的机构设置运行;督促执法队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,逐一建立问题台账,认真制定整改措施,挂图销号,全力整改。
强化统筹督导,夯实刚性约束。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建立整改事项清单,并将清单进行分解细化,确保“三定”规定落到实处。加强联动,强化约束,与组织、财政、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,在日常用编进人、职数审核中,严格编制总量控制,坚决杜绝超编进人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,将“三定”规定执行落实抓在日常、融入经常,实现监督检查协同推进。
强化建章立制,规范科学管理。以“三定”规定为依据,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,切实规范和约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履职行为,做好权责清单日常维护和动态调整,建立职能科学、运转有序、保障有力、服务高效、人民满意的管理体制,推动锡林浩特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。